2006-11-21

台灣終於要立法啦

  因為胡市長夫婦的車禍,促使立法院於十分鐘之內通過法律案(眼凸!!)!之後規定九人以下小客車行駛快速道路時,前後座都要繫上安全帶..........  
  雖然有些遲,至少立了法。
  瑞典這幾百年前就已經規定不管搭乘多大多小的車子,前後座都要綁安全帶,去年來的時候還頗不習慣,需要人家提醒。現在就還好,會乖乖繫上,雖然還是有一兩次沒注意忘啦(SAAB車款有個功能,會自動偵測誰沒有繫上安全帶)。
  生命可貴,不要再等什麼三個月勸導期,自己就有意識地繫上吧!

1 Comments:

At 7:10 PM, minerva said...

老爸的小車後座並無安全帶哪~

只好用繩子把椅背跟人捆綁在一起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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